以案说险:保护自身权益也应依法理性维权
2024-07-01 作者:山东分公司
【案例介绍】
王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近期有置换新车的打算,目前车辆保险距离到期时间还有7月有余,于是王先生咨询退保事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王先生说明了退保流程和解释交强险不能退保的原因,但其不能接受,要求交强险、商业险一起退,并多次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投诉。
【案例分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被保险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车辆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车辆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王先生想要退保交强险,显然并不符合上述条件。
【风险提示】
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投诉人在消费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消费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经营秩序”。金融消费者在不断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的同时,也要学会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法律维权方式,依法循规、理性维权。